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纠治环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部署的任务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2020年以来,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整治,以执法、环评等领域为重点,梳理整改事项22个。与局内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70余人次,下沉分局“四不两直”调研24次,通过官方网站、为民监督卡,广泛倾听企业和群众呼声。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统筹调度,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生态环境信访、选择性随意性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共检查各类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146件(次),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17件,发现问题线索9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5人。督促局党组召开“护航行动”专题工作会,助力推进一汽解放青岛项目落地,受到企业好评。办理市纪委监委“护航行动”专班转交问题线索6件,问责5人。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程序工作指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至10个工作日。
强化综合施治,狠抓整改落实。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先后两次向市生态环境局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制定整改措施87项,健全完善制度45项,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向区(市)制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嫌问责案件办理通知单》11件。督促制定了《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八项禁令》,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摸排,坚决杜绝“靠环保吃环保”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对执法、审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全系统党纪政务处分24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次。
深化整治成效,回应群众期待。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开展环评审批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清廉之岛”廉洁文化建设,深化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强化执纪问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执法、环评、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